畜牧業水污染防治費7月1日開始申報繳納 農民免煩惱!
屏東縣環保局表示,考量7月1日起必須上網至「環保署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」進行申報,鑒於畜牧業者多半年歲已大,不熟悉網路使用,因此環保局已結合屏東縣養豬協會、屏東縣農漁牧協會及屏東、萬丹及里港生乳合作社等畜牧產業團體等相關單位,協助不諳網路使用之業者進行申報,並已於6月加開9場宣導說明會,說明申報系統操作方式,並與農業處共同進行沼氣、沼渣、沼液利用推廣。所徵收之畜牧業水污費,將專款專用於河川污染整治及水源水質改善相關工作,以期加強環境水體保護,促使水體水質日益潔淨,進達成保護本縣水環境之目的。
環保署規定,若畜牧業符合以下條件,得扣除該部分之水污費: 一、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,取得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同意,施灌的沼液沼渣量。 二、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,依核准之農業廢棄物再利用計畫進行再利用之禽畜糞尿。 三、畜牧廢水處理至符合放流水標準,經水污染防治許可證(文件)核准回收再利用,作為作業環境內或作業環境外花木澆灌之畜牧廢水量。
為使畜牧業者充分瞭解徵收方式,環保署已於「水污染防治費網路申報暨查詢系統」(https://wpcf.epa.gov.tw)中建置「畜牧業專區」,便於畜牧業者查詢參考。環保局網站亦有相關訊息可洽詢,沼渣沼液肥分使用及畜牧水污染防治費徵收諮詢專線:水污染防治科(08)-7351911分機630 王奕軒及孔乃玉小姐;本局委託協辦顧問公司(磐誠工程顧問有限公司):王富民經理及方鉢淳工程師(07)-2691901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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